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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河村移风易俗情况总结

    信息发布者:鹿泉乡情
    2019-07-28 09:57:45   转载

    小河村位于鹿泉区东北部,隶属于大河镇,全村共有208户,人口867人,村庄面积1261亩,其中耕地720亩。“两委”干部7人,好青年1名。党员75名,其中预备党员3名,村民代表23名,其中交叉8名。村年集体经济收入30万,201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650元,工农业产值860万元。我村先后荣获“2009年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鹿泉市新民居建设重点村”“鹿泉市文明生态村先进单位”“河北省中心村建设示范点”“2016年鹿泉区五星乡村”“2017年鹿泉区五星乡村”“2018年大河镇实绩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自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以来,小河村在移风易俗工作上始终坚持“常抓不懈,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实到行动中”的宗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会长,将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纳为理事成员。为规范理事会运转,制定了《小河村红白理事会制度》,切实使红白理事会成为推动移风易俗的“桥头堡”。

    二、加强宣传力度,夯实思想基础。一是建设完善文化一条街,悬挂宣传标语70幅,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除陈规陋习、树社会新风”活动。二是灵活运用村小组长职能,深入走到群众当中去,从百姓生活中的点滴入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时刻认识到移风易俗、改变陋习的重要性。三是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从而形成移风易俗、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树立先进典型,崇尚学习模范。积极开展好夫妻、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典型,让身边的鲜活事迹带动、影响更多的人,从而进一步推动我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经过我村从干部到群众对移风易俗常抓不懈的努力,村民的思想觉悟有了显著提升,对于之前存在的陈规陋习也有了明显改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婚礼宴席不再大操大办,并且取消了存在已久的份子钱。例如:2018年,村委支部成员李维杰同志嫁女儿,严格按照《小河村红白理事会制度》,只是简单的宴请了自己家族的成员,没有收份子钱也没有举行隆重的仪式,为全村之后的婚礼举办开了个好头。二是村民去世,不再穿着孝衣,只是佩戴白花,以表哀思。三是改变了正月十五烧柏灵火的陋习。2019年春节期间,村委成员利用合家团聚的时机,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讲解陈规陋习弊病,使广大村民都认识到了烧柏灵火的危害,自此,我村没有发生一起烧柏灵火的现象。

    移风易俗工作时刻不放松,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小河村已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移风易俗成效不减,为小河村精神文明建设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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