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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混混不止于村

    信息发布者:鹿泉乡情
    2017-02-22 17:23:11   转载

    说文明话  

    现在乡村混混的群体,已经脱离了农村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而对村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村内混混已经取代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混混在村庄内部与熟人相处时,不再遵循传统的人情和面子原则,为了利益而不断走极端,动用暴力和暴力威胁;而且这种暴力和暴力威胁,也日渐嵌入村民与人相处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村庄内部的人际关系。

    通俗点

    大哥,二哥,三哥...你们越来越最牛逼!


    我们的乡村不管大小,应该都有一些个混混们,而且他们通过关系组织结构逐渐发展起了江湖联盟格局!(每到年底怎么也得开个混混大会)

    乡村混混来自乡村,他们还要在村里谋利,但是村庄已没人能管理他们了。乡村江湖早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关系模式,当乡村混混依赖关系组织化的乡村江湖联盟再进入村庄中,就成了村庄中的“超级权势”!

     

    本土混混成为最有面子的人


    “本土混混”取代各种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

    你要问“谁是村中有威望的人?”得到的回答大多是:“现在各种各的田,各吃各的饭,谁也不管谁,有谁比谁的威望大呢!”而当问:“谁是村中有面子的人?”,他们却能逐个数来。“有面子怎么不算有威望呢?”他们无外乎回答说:“有威望就是大家都很尊重,但有面子的人不过是自己有面子,别人却不一定尊重。”

    将村民所认为的“村里最有面子的人”归纳起来,共有三种:一是处于乡村江湖中上层,能够支配手下一帮“兄弟”的乡村混混;二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能够支配乡村混混的乡村干部;三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有很多乡村混混愿意为其“卖命”的乡村经济精英(有钱人)。

    但在村庄生活中,村干部很难对乡村混混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实现关系组织化的背景下,乡村干部对他们的力量不敢轻视,更不敢断然以简单的方式处理同乡村混混的关系。某村的干部说:“乡村混混可不是好惹的,一般村干部都要巴结他们,村支书也不例外。如果村支书的后台比较硬,关系比较广,还可以置身事外,与乡村混混互不干涉;如果村支书家门弱、关系窄,往往还要受气。”

    在农村,村内的混混横行霸道,侵占公共财产,村干部根本无力对付。年,某村里一混混想承包村集体的地,便在村里放言:“如果谁不让我承包,我就要让他断两根肋骨。”村支书听到传闻也只能默默受气。

    即使村干部与混混保持的是互不干涉的关系,在本村混混需要的时候,村干部也常常会主动帮助他们协调各种关系;平常也偶尔走动一下,和他们一起坐坐,聊聊天;本村混混家里办红白喜事时,还要礼节性地走人情,要给混混面子。通常,乡村混混的力量甚至比乡村干部大,不过,他们一般也会给村支书一点面子,毕竟他们还生活在村里,时常需要村里帮忙。因此,乡村混混与村支书之间往往是互相给面子。可以说,乡村混混具有的暴力属性,使乡村干部无法按照自治体或行政管理的关系模式对他们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的暴力威胁面前,乡村干部大多屈服而明哲保身。

    当前乡村社会中,还有一些有影响力的村庄精英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乡村经济精英(乡村有钱人)。他们也是要么与乡村混混结盟,要么处事时给足乡村混混面子。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结盟,常常是为了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混混依附于村庄经济精英,可以充当其保安和打手;村庄经济精英依附于混混,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特殊地位,谋取灰色利益。由于社会中存在诸多灰色地带,村庄经济精英的合法经营活动有时也需要乡村混混的保护。总之,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甚至进入混混的关系网络结构中,这样一来,乡村混混在村庄经济精英面前也是很有面子的。

    现在某村的一个中年农民曾向我讲述他侄子做混混的混世经历,言谈间很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有面子的侄子而感到自豪。人们不再为乡村混混而感到羞耻,而当他们是值得赞扬的英雄,是令人羡慕的有面子之士。这样,乡村江湖对年轻人有了尤其大的吸引力,更多的年轻人愿意聚集在乡村江湖的“成功之士”周围。许多年轻人慕名而去....




     

    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的相处



    熟人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地方性社会,人们需要在生活中互相扶持,在经济上互相救济,遵循“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这也是常识性的人际关系原则。情面原则从熟悉和亲密中生发出来,它要求人们待人接物、处理关系时,顾及人情和面子、不偏不倚、合乎情理、讲究忍让。不走极端原则,不仅仅要求讲人情,还要求在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不认死理、通情达理、随和克制。

    而乡村混混是否仍然遵循这些人际关系原则呢?

    某个混混将车停在路中间,一个村民拖板车经过,就说了句“车挡道了”,混混就喊来10多个混混殴打这个村民。

    某村,村里的混混强占村民的宅基地,村民却只能忍气吞声,毫无办法。

    某家,仗着儿子长期在镇上闲混,有很多混混朋友,在村里说话“粗声粗气”,做事就不顾后果。敲诈勒索同村村民,白吃一顿、喝一顿的更是免不了

    然而,并非所有的混混在村庄日常小事中都得理不饶人,至少从表面上看,有的乡村混混在村庄内部仍然对同村村民比较客气,日常交往中非常有礼貌,也不占小便宜;

    但是,这常常只是表面上的,一旦村民涉及混混及其近亲属的利益,或者阻碍了混混“事业”发展的核心利益,他们往往就不再客气。不过,村民们都知道他并不好惹,对他惧而远之。

    像这种表面上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往往混得更加长远。他们处事有度,不是一味暴躁蛮干,能做到“有勇有谋”,只在村民触犯其核心利益时才“凶相毕露”。这样,平日的客气既可以不让村民抓住太多的把柄,又让自己的生活与村民的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使得村民对自己保持未知状态,从而能对村民产生威慑。因此,村民对这种混混惧怕且尊重,混混因此能够在谋取重要利益的同时保持“有面子”。

    相比而言,那种一味暴躁蛮干,在表面上都不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眼光就显得“太小”。他们为了一点日常小利益,动辄暴力相向,迟早会“失手”出事;因为过于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就容易触犯国家治安的底线,会招来基层政权的毁灭性打击。他们还会因此遇到许多来自熟人社会之内的麻烦,这种麻烦属于乡村江湖生涯中的额外麻烦。

    在传统熟人社会,一切离乡者都遵循“乡情原则”。他们植根于乡土社会,无论置身何方都挂念家乡,与家乡保持相当密切的关系。他们将自己的“根”放在村庄熟人社会,以显达于乡土为人生理想,希望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因此他们在宗族和乡村地域中追求威望和影响。

    当前,在外的乡村混混显然距这种状态已经很远。当前的乡村江湖中,崇尚实利的格局已经形成,江湖上盛行对利益的算计,混混追求的只有利益。利益之外,名气、义气等都只是权宜之计。尽管如此,很难说在外混混完全不在乎自己在村庄中的面子和名声。不过,他们追求的面子和名声在当前“名实分离”

    在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相处的上述背景下,很多村民对混混及其家庭感到非常害怕,因为在一般村民眼里,虽然乡村混混很有面子,也让人羡慕,但他们终究不可能是“好人”,而属于“坏人”之列。他们平常特别注意,尽量不招惹乡村混混;由于村民普遍比较惧怕混混,因此他们常常有意识地疏远乡村混混,善良本份的村民绝对会避免招惹他们。某村一位在外读书的研究生告诉我,他小时候的几个玩伴现在都是混混,父母因特别惧怕混混,特意交代他不要与已成为混混的昔日玩伴一起出门。他父母的理由是:“这些人玩得好就好,玩不好马上翻脸,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做出什么事来?我们这样的家庭只吃得起‘补药',吃不起‘下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颇为精明的某村干部也表示,由于村里的大混混都是他小时候的同学和玩伴,所以他以前并不害怕他们;但现在对他们了解得越多,就越惧怕。他说以前“无知者无畏”时做的一件事,现在都觉得后怕。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看不惯在村某混,因此在一次喝酒后与人打赌,说敢当面扇其一耳光。他说了,也就趁着酒劲做了,将平日的不满发泄出来了。某混当场要还手打人,但被周围的村民拦住,大家说了“不要和喝了酒的人见识”之类的话,事情也就过去了。此后,改干部和某混都当事情没发生一样。不过,该干部一直比较后怕,他知道某混并不好惹。他说:“现在我与乡村混混打交道会特别注意保护自己,因为他们这些人会在出人意料之处出招”。乡村混混与一般处世霸道的农民完全不是一回事。”混混做事是不讲村民们的常理的。




     

    乡村混混对村庄熟人的影响


    总体而言,混混对农村社会的实际滋扰并不特别常见,他们只是很偶尔地在村里惹事,但这足以让村民十分畏惧,这种畏惧甚至使得村民的行为发生了改变。

    在农村,村里的邻居争吵,其他村民明知一方没理,但也不敢出去劝架或者帮腔。除非他们能够确定没理的一方没有能力引入混混和黑社会,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出头”的。

    尽管大多数村民对乡村混混确实惧怕,但涉及他们的基本生存利益时,老实的村民也不总是“束手就擒”,他们也向村外的混混求助。在农村“一表三千里”,无论如何老实的农民都可以与乡村混混攀上关系。况且,只要愿意出钱,买到乡村混混的“服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此,乡村江湖中的混混,不但会经由关系网络结构中混混的引介而进入一个他陌生的村庄,还可能经由老实而被逼无奈的村民的引介而进入村庄。

    年,某村的万民为约0.167公顷(2.5)耕地的使用权与同组村民万义发生争执。万义不肯退让,万民便求助于“村霸”万支书。万支书威胁万义:“你不将那2.5亩田给万民,我还要让你的田减少。”万义因此到镇里上访,万支书见状又来“软”的,“劝告”万义说:“万民为人狠,不要吃这个亏。”而万民见村支书出面无效,便亲自上门威胁万义:“我万民说话是算数的,我说出去的话一定能做到。”万义知道自己对付不了万民,便通过亲戚从市区叫来混混。混混们提着猎枪和长刀来到村里,吓得万民一改“嚣张”气焰,不但不敢要田,反而出钱请客并赔礼道歉。

    在纠纷中,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如果直接受到混混的威胁,他们最直接的反应一般是求助于公安派出所,因为毕竟只有警察才能立即解除他所受到的威胁。然而,在乡村社会,派出所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消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还必须与乡村混混谈妥。

    有时,纠纷的双方村民都请了混混,这会使得纠纷完全由混混之间谈判解决。如果双方请来的混混互相认识,事情就比较好办,混混双方可能会互相给面子,通过协调来解决纠纷。这种协调解决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纠纷解决模式,在形式上还颇有几分相似。传统乡村社会中,当来自不同家族的村民发生矛盾时,村民双方会各自请本家族的“头面人物”出来谈判。这样看来,作为“有面子的人”的乡村混混似乎是新时期的“头面人物”,但两者的实质实在是相差太远,不可相提并论。传统时代的“头面人物”都是道德情操高尚之辈,他们解决纠纷依靠摆事实、讲道理,对村民实行道德感化。当前的乡村混混却都是道德卑劣之辈,他们解决纠纷虽然有时也讲事实和道理,但背后依赖的却是暴力和暴力威胁,有时根本不讲事实和道理,直接以暴力的较量取代事实和道理。乡村混混之间的“给面子”是基于背后的力量,力量不足是不存在给面子的空间的。



     

    村庄人际关系的变迁


    毫无疑问,“家门口的陌生人”和村庄熟人关系的陌生化正在使温情脉脉的村庄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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